发布时间:2015-06-03 08:00:18 来源: 中国服装网
2015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管理的决定》,正式放开银行卡清算准入,并于2015年6月1日起施行。这次《决定》的发布标志着我国银行卡清算服务市场实现了面向国际和国内的全面开放,意味着在既有中国银联的格局中,将很快迎来民营资本和国际资本的进入。
支付清算市场开放后,不同的清算机构将割据整个市场,银行卡市场将被进一步细分。这对于发卡行来说,意味着选择面变广,可以跟多家机构合作,但从深层次来看,也是对发卡行的一种挑战。如何制订有效的发卡战略、如何精细化划分和经营客群、如何针对不同客群的经营战略选择合适的卡组织进行合作,如何通过个性化产品设计提升客户体验……寻求这些问题的解决之道,对于身处竞争日趋激烈的银行卡市场的我们来说,显得尤为重要。
下面我们将在政策分析的基础上对发卡行的应对策略进行分析。
一、政策要点
1、明确对银行卡清算机构实施准入管理
《决定》对银行卡清算业务进行了界定。银行卡清算业务是指通过制定银行卡清算标准和规则,运营银行卡清算业务系统,授权发行和受理本银行卡清算机构品牌的银行卡,并为发卡机构和收单机构提供其品牌银行卡的机构间交易处理服务,协助完成资金结算的活动。
2、规定申请成为银行卡清算机构应当符合的条件和程序
《决定》提出的三个核心准入门槛是:
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的注册资本;
连续从事银行、支付或者清算等业务5年以上;
在境内具备独立完成清算业务的基础设施和异地灾备系统。
3、明确银行卡清算服务市场核心的业务管理原则
《决定》要求银行卡清算机构应当使用其自有的或者出资人所有的银行卡清算品牌;
不得限制发卡机构和收单机构与其他银行卡清算机构开展合作;
应当确保交易数据完整、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