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7-28 04:40:23 来源: http://www.cnena.com
【会议概况】
会议【参会对象】
免费预订当地酒店【参会经费】
中国工业节能与清洁生产协会深圳市可持续发展研究会
【注意事项】
关于开展2014深圳节能公司十强榜评选的通知
各有关节能公司: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节能公司评价考核机制,规范节能服务行为,引导政府、社会更加关注节能服务公司成长,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健康发展,在深圳市发改委指导下,中国工业节能与清洁生产协会拟联合深圳市可持续发展研究会在2012、2013、2014年全国“节能服务公司百强榜”评选的基础上,将开展2014年度深圳“节能公司十强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附件:
筹备组办公室:
联系人:贾伟
联系电话:0755-83136463
传 真:0755-61658129
邮 箱:ajnjp@eserexpo.com
通信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1号中电信息大厦801
“深圳节能公司十强榜”评选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节能产业健康发展,树立节能标杆企业,为用能企业选择节能公司提供决策参考,中国工业节能与清洁生产协会与深圳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设立深圳“节能公司十强榜”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深圳“节能公司十强榜”申请自愿,由中国工业节能与清洁生产协会与深圳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节能公司节能贡献情况进行评审、排名和发布榜单,不受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干涉。
第三条 “节能公司十强榜”每年发布一次。
第二章 评选对象
第四条 参与“节能公司十强榜”排名的对象应为从事节能业务的合法单位或组织。
第五条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评:
(一)近一年内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近三年内有严重违法行为。
第三章 评审程序
第六条 “节能公司十强榜评审程序”如下:
第一步:节能公司向中国工业节能与清洁生产协会提交评选年度上一年实施节能服务项目产生的节能量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节能量需经过有资质的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或用户提供证明、提供相关节能服务项目的合同文本复印件等;
第二步:中国工业节能与清洁生产协会对上报材料进行整理、分析,按照证明材料齐备的节能量进行排名和制订榜单;
第四章 评审标准
第七条 为便于公平、公正评审,保证榜单的客观性和实效性,节能公司十强榜选取“节能量”作为排名核心指标。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主要依据企业上年度实际产生的节能量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发布前10家节能公司。
第五章 鼓励措施
第八条 上榜节能公司将享受以下奖励:
(一)获得“节能公司十强榜”证书;
(二)优先推荐给用能企业、政府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
(三)优先参加中国工业节能与清洁生产协会组织的行业经验交流会和研讨会;
(四)对优秀的节能技术、节能产品在工业领域发布、推广。
第六章 违规责任
第九条 对串通用能单位或节能量审核机构弄虚作假的节能公司,连续三年取消上榜资格。
第十条 节能审核机构或用户在节能公司申请过程中有提供虚假数据、证明材料的协助造假行为,取消证明资格。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中国工业节能与清洁生产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联系方式】
1、【工业节能展区】●高效节能电机、节能变压器,节能电梯、变频及伺服设备技术、相控技术、其他节电调速、调压技术及产品,各种节电控制器和节电自动控制系统器件,加热烘干节能技术产品;
●节能型空调机、中央空调系统监控改造、空调配套节能技术与装备、监控工业制冷机组节能技术与装备;
●节能型锅炉、工业窑炉及热网节能技术与装备、高效热交换器、余压余热回收技术与装备;
●节能型空压机、节能水泵、风机、节能热泵技术与装备;
●电力与输配电系统节能技术与装备、电源谐波处理及无功补偿装置、稀土铝合金节能电缆和其他高压节能电缆、分布式能源发电系统技术与装备、中低温余热发电技术、新型储能电池技术产品、储能电站;
●节电系统技术软件、节能产品的标准、智能电网系统、能源系统监测技术、节能节电解决方案;
●节能服务及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公司、能评及能源审计机构、技术研发机构、金融服务公司;
有什么想要对这个会议的组织者说的吗?
联系电话:0755-83136463传 真:0755-61658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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