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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通信管理局五措施规范校园市场经营行为


发布时间:2015-07-30 06:12:30 来源: 通信产业网_中国通信第一产经门户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组织呼和浩特市联通、移动、电信三家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召开专题会议,规范校园电信业务经营行为。会议传达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内蒙古管局对校园电信市场管理的相关要求,强调了规范校园市场经营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针对校园电信业务经营行为提出五项具体要求。

  一、各企业在校园电信业务经营中,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校园市场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二、各企业在做好校园电信服务工作的同时,要加强自律,理性营销,不提供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服务。

  三、各企业应自觉规范营销行为,新生入网严格执行实名制相关规定。

  四、针对校园市场推出的资费营销方案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信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告》相关规定,并向通信管理局及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履行告知手续。

  五、各企业应相互监督,发现违规行为,立即举报。内蒙古管局将加强对校园电信市场的巡查力度,依法严肃处理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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