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详情

全部分类

产品库

公司库

资讯中心

免费注册

登录

免费发布信息

会员中心

菏泽368家夜市餐饮摊点被责令整改


发布时间:2015-08-13 09:07:07 来源: 发布日期:2015-08-13



    本报菏泽8月11日讯(记者 董梦婕) 11日,记者从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部署夜市餐饮摊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来,两个月共检查夜市餐饮摊点1031家,警告141家,责令整改368家。

    据了解,自6月12日菏泽市部署夜市餐饮摊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各县区局根据通知要求迅速启动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对辖区内夜市餐饮摊点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强化督导检查和跟踪调度力度,全面整治规范夜市餐饮摊点经营秩序。

    巨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郓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基础上,针对夜市摊点使用较多的肉、蔬菜、餐具等食品和相关产品开展了快速检测。成武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县公安局对夜市烧烤摊点开展了突击检查,并将通过快检出现阳性结果的2批产品送往实验室进一步确认。

    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数2135人次,检查夜市餐饮摊点1031家,下达监督意见书540份,警告141家,责令整改368家,备案117家,快速检测45批,为全市夜市餐饮摊点食品安全保驾。

上一篇: 白银市白银区开展“零点行动”保障食品安全
相关资讯推荐
推荐企业
推荐商情
回到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