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
食品药品
监督
管理总局《关于使用
银杏叶
提取物生产
保健食品企业自查情况的通告》(2015年第26号)要求,黑龙江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黑龙江省保健食品企业购进银杏叶提取物原料及生产的银杏叶提取物单方保健食品进行
抽样,委托黑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
检测所,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5年第66号中的检验方法进行检验,现将
抽样检验结果予以通告。
附件:

黑龙江省保健食品企业购进银杏叶提取物原料及生产的银杏叶提取物单方保健食品抽样检验结果.doc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