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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2015年第12期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


发布时间:2015-09-25 06:59:47 来源: 吉林省食药监局


   抽检依据《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GB 2762-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GB 4789-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1)等 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 过氧化值、 重金属、 食品添加剂、微 生物指标等20余个指标。截至目前,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吉林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商品时要通过正规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 食品添加剂及QS标识等是否齐全,查看真空包装袋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附件:   第12期合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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