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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规定出口大米需预留2%作为自然灾害储备粮


发布时间:2015-09-26 01:47:47 来源: 商务部


    缅甸《标准时间日报》报道,缅甸 商务部消息,因国内水灾原因,缅甸于8月7日暂停了 大米 出口。根据国内生产及市场情况,于9月15日恢复了大米正常出口。按照新的 管理办法,从9月16日开始,大米出口需预留出口总量的2%作为应对自然灾害的 储备粮,大米储备地点需由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并与出口申请一并递交审批部门备案,储备粮存放期限为6个月更换1次,政府在需要时按市价收购储备粮,商务部组织专门人员1月1次对储备粮储存情况进行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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