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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青石斑加禁药 负责人被判10年罚120万元


发布时间:2015-09-27 11:01:47 来源: 东南早报


    泉州网-东南早报讯 (记者林志安 张文璟 通讯员黄江浩)昨日惠安警方通报,惠安某水产养殖场负责人魏某、林某因涉嫌生产有毒、有害食品案,23日分别被法院一审判决10年有期徒刑、120万元罚金和7年有期徒刑、65万元罚金。

    2014年7月,惠安警方与渔业部门联合布控,在一养殖场查获有毒、有害青石斑鱼15池。经调查,养殖场场长魏某、副场长林某为治疗碰伤的青石斑鱼,在鱼池中非法添加禁药“呋喃西林”,涉药青石斑鱼约2.7万条,总价值约65万元。

    据介绍,该案是福建省成功破获罕见的有毒、有害泡发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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