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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神木县检察院批准逮捕两名食品安全犯罪嫌疑人


发布时间:2015-10-09 02:33:52 来源: 西部法制报


    9月16日,陕西省神木县检察院受理了神木县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的两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案件,此前检察院对两案均提前介入侦查,9月23日,经依法审查后作出批准逮捕两名涉案犯罪嫌疑人。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和拓某的皮冻作坊均无任何生产经营手续,为了使生产的皮冻更具韧性这两家作坊均在生产皮冻过程中超量添加明矾。经检验,该皮冻中铝含量分别达到6518mg/kg和5954mg/kg,本案属严重超标。

    明矾化学名为十二水硫酸铝钾,是一种含铝化合物。众所周知铝是一种对人体神经系统有慢性毒害作用的金属,长期摄入过量铝会对人体运动能力及智力产生危害,尤其对身体抵抗力较弱的老人、儿童和孕妇更易产生危害,可导致儿童智力发育迟缓、老年人出现痴呆、孕妇摄入会影响胎儿发育。所以明矾仅仅被少量允许应用于油炸制品和粉条的生产,其标准分别仅为铝含量100mg/kg及200mg/kg。若在食品中参加过量明矾足以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病,对公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有较大危害性。

    在打击犯罪的同时神木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加强食品安全市场规范,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关于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维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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