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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剧毒农药”大意不得


发布时间:2015-10-23 08:27:10 来源: 牡丹晚报  


  记者昨日获悉,根据有关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合理布局、动态管理的原则,通过农药经销商申请、所在县区农业部门审核、推荐,山东省菏泽市最终确定了222家证照齐全、具备一定的经营规模和店面仓储设施、合法经营诚信度高、并且配备了经营高毒农药专用设备的剧毒、高毒、高风险农药定点经营单位。
  在全市剧毒、高毒、高风险农药定点经营单位名单中,牡丹区26家、曹县有31家、定陶13家、成武13家、单县39家、巨野12家、郓城43家、鄄城27家、东明15家、高新区2家、菏泽开发区1家。
  根据要求,在禁止销售、使用剧毒、高毒农药以外的地方,实行剧毒、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制购买。
  购买剧毒、高毒农药的,须出示个人身份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证件,说明实际用途。剧毒、高毒农药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的、不能出示有效证件的、不能说明购买用途或者用药范围超出农药适用范围的人员出售剧毒、高毒农药。此外,剧毒、高毒农药容器、包装物由农药经营者回收后送交所在地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并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集中销毁。(问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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