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新闻网讯(记者 李超铭)最近,市民杨女士很郁闷,她从超市购买的一瓶
饮料居然已过期4个月,而且是9岁女孩喝完后才发现的。
12月4日,杨女士带女儿买菜后在离家不远的一家超市里买了一瓶营养快线饮料。从超市出来,女儿嘴馋就将它喝完。
回到家中,杨女士发现饮料瓶身上的生产日期是2014年11月,再仔细看说明,该饮品的保质期只有9个月,也就说明这瓶饮料已过期4个月时间。这个发现让杨女士吓了一跳,还好,女儿暂时没出现身体不适症状。
随后,杨女士找到超市。工作人员在检查货架上剩下的饮料后,首先表示了歉意,声称出现这种过期饮料,是他们工作的疏忽。“对孩子的检查和后续治疗费用,我们会承担责任。”工作人员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