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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抽检189批次产品 醴云凤鸣两水企桶装水不合格


发布时间:2015-12-14 06:24:42 来源: 食品伙伴网


     鲁中网淄博12月14日讯 (记者 何奇玉)日前,淄博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生产环节147批次的 食品进行了 监督 抽检,对33批次的 肉制品、9批次的 植物油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检,其中抽检项目合格产品184批次,不合格产品5批次,合格率97.4%。记者了解到,不合格产品包括淄博醴云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 桶装饮用水、淄博凤鸣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桶装饮用水等。
 
    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企业、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标称为淄博醴云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桶装饮用水中“亚硝酸盐”指标不合格;
 
    标称为淄博凤鸣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桶装饮用水中“耗氧量”指标不合格;
 
    标称为淄博市博山馨香食品厂生产的博山把子肉干中“酸价”指标不合格;
 
    标称为淄博香满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酥蚕蛹(油炸)中“酸价”指标不合格;
 
    标称为淄博博特思食品厂生产的博特思猪肉干中水分“酸价”指标不合格。
 
    记者了解到,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抽样场所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等相关措施,并依法进行处理。
 
    记者在此提示消费者,当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可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上一篇: 东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5年第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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