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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率先试行食品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


发布时间:2015-12-29 01:08:33 来源: 食品伙伴网


     近日,省 食药监局正式发布了《江苏省推行 食品生产企业“ 黑名单”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淮安和常州作为两家试点市,在全省率先试行。
 
    省《指导意见》指出,食品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是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当地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食品生产企业,通过采集、核查、告知、确认、公布程序,列入食品生产失信企业“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的制度。“黑名单”制度的目的在于惩戒严重失信食品生产企业,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公众健康。
 
    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近期深入研究省级《“黑名单”制度指导意见》和我市已经实施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及警示名单管理办法》异同,结合全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需要及透明合格生产平台建设,合理整合、全面推开,对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行政、经济、法律和社会舆论等综合惩治措施,通过平面媒体、网站及协会等多渠道加大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对行为特别恶劣的坚决纳入“黑名单”并追究失信者的法律责任,提高失信成本,助力“透明食药监”体系建设,打造公正严明、竞争有序的食品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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