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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饮用水启用“新国标” 超市降价抛售“概念水”


发布时间:2016-01-08 02:35:20 来源: 食品伙伴网


    1月1日,新的《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开始实施,除了 天然矿泉水有另行的国家 标准外,以后市场上的 包装水只分为饮用 纯净水和其他 饮用水两类,不允许用其他名称。昨日,记者走访我市各大超市发现,不少“概念水”已开始降价抛售。
 
    在中华路与文明大道交叉口附近的一家超市内,记者发现,除了部分已提前“变脸”的品牌瓶装水外,“概念水”仍在销售。但部分蒸馏水、冰泉水贴上了降价的标签:一瓶4.5升的蒸馏水只要13.9元,一瓶500毫升的矿物质水只要1.5元……
 
    该超市负责人表示:“根据‘新 国标’规定,将给包装饮用水制造企业一个缓冲期,在2016年1月1日前生产的包装饮用水可以继续销售至保质期结束。因此,市民购买2016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纯净水、山泉水等包装饮用水产品时,应注意标签上的‘产品执行标准GB19298-2014’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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