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春节期间组织对消费量大的
肉制品、
调味品、
糖果、奶及
奶制品、
大米、红
酒类、
馒头等7类
食品、150批次样品进行
抽检。抽检结果:合格样品14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样品,广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
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及时开展核查处置,依法立案查处,并责令违法生产经营企业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并全面整改,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在此提示消费者,可参考有关公布信息的情况进行科学消费;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反映。

食品抽检合格-20160328.xls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032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