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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所有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每月公布


发布时间:2016-04-15 05:29:15 来源: 食品伙伴网


    央广网福州4月14日消息(记者张子亚)福建省环保厅日前专门出台了《大气、水环境质量监测信息公开实施方案(试行)》,《方案》明确,在大气环境质量监测信息方面,全省设区市、县级城市、县城空气质量状况及排名每月公开;全省区域空气质量趋势预报信息、设区城市空气质量预报信息每日公开;全省县城及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实时公开。
 
    在水环境质量监测信息方面,全省设区市、县级行政区水环境质量排名逢单月公布;主要流域水质状况、设区市、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的所有在用集中式 生活饮用水 水源地水质状况每月公布;主要湖泊、水库水质状况逢4月、8月、12月公布;近岸海域环境监测信息逢1月、6月、9月公布。
 
    福建省环保厅要求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大气、水环境质量监测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大气、水环境质量监测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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