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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晚上用餐过10点就要收取“超时费”?市民质疑鲁泉大酒店


发布时间:2016-04-18 03:13:43 来源: 食品伙伴网


    “来酒店就餐,过晚上10点还要收费,这样是否合理?”近日,市民王华(化名)向12345市民 服务热线反映,在经十路的鲁泉大酒店就餐时遇到此事,目前双方已协商退款。酒店方面表示,就餐前就已经向顾客说明,超时收费一直是酒店的规定。
 
    王华告诉记者,10日晚上,他与几个朋友在鲁泉大酒店用餐时,店内工作人员通知其超过10点后,需要按照每小时100元的标准收费。王华对此颇为不满,并向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此事。最后双方经过协商,鲁泉大酒店已经退款。
 
    14日,记者咨询了鲁泉大酒店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酒店以前就有这项规定,晚间超过一定时间,需要按时收费,“因为考虑到酒店员工的工作进度,如果有顾客就餐到很晚,那么我们也不得不延长工作时间,推迟下班。”酒店人员还表示,在顾客就餐前,会提前说明该情况。
 
    对于酒店“超时是否收费”的情况,记者随后又咨询了多家大型酒店,对方均表示并无此规定。经七路一家酒店工作人员称,酒店最晚24点下班,“一般超过9点以后,客人就没法点菜了。”
 
    记者随后以胡先生朋友身份致电济南市消费者协会。针对“超时收费”问题,工作人员说如果酒店工作人员已经提前告知,说明顾客对该酒店规定表示认可。济南市物价局则表示,关于“超时收费”的价格规定,属于市场自由定价范围,物价部门对此项收费没有约束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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