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省局开展了食品安全
监督
抽检,现将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布包括
糕点、
茶叶及相关制品、
食用农产品、
薯类和
膨化食品、
蔬菜制品、
蛋制品、糖
果制品、
肉制品、水产制品、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速冻食品、水果制品、
淀粉及淀粉制品、
冷冻饮品、
食品添加剂、
可可及焙烤
咖啡产品、
蜂产品、
食糖和
乳制品共19大类合计385批次。其中
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82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其中,糕点不合格2批次,蔬菜制品不合格1批次。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涉及本省生产经营企业的,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要求相关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50714

食品抽检合格-2015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