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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正修订食品安全法地方实施办法 比现行法规增加36条


发布时间:2016-07-28 10:55:39 来源: 食品伙伴网


  东方网  日前,上海市政府发布《上海市 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下文简称《规划》)。东方网记者从今天上午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上海正在修订《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办法》。目前,上海市食药安办和市 食药监局已牵头形成《办法(修订草案)》。
 
  《规划》力求体现上海超大型城市食品安全监管的要求,提出了“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属地监管、部门协作、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同时,《规划》还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提出更严格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各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据悉,《办法(修订草案)》共分八章98条,与现行《办法》六章62条相比增加了36条,调整和修改了46条。
 
  此外,《办法(修订草案)》将体现国家《 食品安全法》与上海《实施办法》相结合。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办法(修订草案)》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以单独章节的形式予以了规定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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