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我局组织
抽检了
糕点、
酒类、
冷冻饮品、
粮食加工品、
肉制品、
乳制品、
食品添加剂、
食用农产品、
蔬菜制品、
调味品等10类
食品共计833批次样品。其中,
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14批次,不合格样品19批次。具体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针对以上
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已责令相关市(州)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涉及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及时依法查处,严防不合格产品扩散,同时要求属地局在下一步日常监管工作中,加大跟踪抽检力度,倒逼企业防控风险。
现将抽检结果予以公告,并提示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反映。
附件: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0728.xls

食品抽检合格-2016072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