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详情

全部分类

产品库

公司库

资讯中心

免费注册

登录

免费发布信息

会员中心

3部门:9月1日起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


发布时间:2016-08-11 09:57:15 来源: 网易网


(原标题:三部门:自9月1日起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

记者10日从财政部了解到,为积极推进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称,自2016年9月1日起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

根据此次发布的《关于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的通知》,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将扩大到天津、上海、福建、广东四个自贸试验区所在省(市)的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除外),以及河南新郑综合保税区、湖北武汉出口加工区、重庆西永综合保税区、四川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和陕西西安出口加工区5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据介绍,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是指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加工并经“二线”内销的货物,根据企业申请,按其对应进口料件或按实际报验状态征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照章征收。企业选择按进口料件征收关税时,应一并补征关税税款缓税利息。

上一篇: 10日国内大宗商品涨跌互现
相关资讯推荐
推荐企业
推荐商情
回到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