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详情

全部分类

产品库

公司库

资讯中心

免费注册

登录

免费发布信息

会员中心

广电总局:单条医药广告时长不得超过一分钟


发布时间:2016-09-09 02:38:15 来源: 每经网


今后凡是涉及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食品、化妆品、美容等企业、产品或服务的广告,都不得以任何电视节目的形态变相发布,不得以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形式播出,而且单条广告时长不得超过一分钟。

据央视财经报道,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近日通知, 今后凡是涉及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食品、化妆品、美容等企业、产品或服务的广告,都不得以任何电视节目的形态变相发布,不得以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形式播出,而且单条广告时长不得超过一分钟。

回到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