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
贝因美发布公告,公司当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务部反垄断局的《审查决定通知书》(商反垄审查函[2016]第71号),主要内容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六条,经审查,现决定,对
恒天然
澳大利亚有限公司与贝因美婴童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不予禁止,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此次收购在今年7月也获得澳大利亚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的批准,这意味着,本次交易事项涉及的相关政府审批已完成。
去年10月29日,贝因美拟以8200万澳元收购恒天然下属生产中心达润工厂(Darnum)51%的权益,并与恒天然方共同组建非公司型合资架构运营达润工厂。此举将加速全球婴童食品领域的资源整合,延伸公司产业价值链,推进全球化战略。根据协议,未来贝因美将持有达润工厂51%的权益,恒天然持有49%的权益。双方将委托恒天然方管理达润工厂。据悉,达润工厂今年下半年就能为贝因美的中国客户生产出首批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