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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检总局关于进口柬埔寨大米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2016年第98号)


发布时间:2016-10-11 01:50:53 来源: 食品伙伴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 监督 检验检疫总局与柬埔寨王国农林 渔业部关于柬埔寨精米及碎米输华的植物 卫生要求议定书》和 中国相关法律 法规,柬埔寨输华 大米应符合《 进口柬埔寨大米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关于柬埔寨精米输华的公告》(2011年第168号)、《关于做好柬埔寨输华精米检验检疫工作的通知》(国质检食函〔2011〕914号)废止。
 
  附件:   进口柬埔寨大米检验检疫要求.doc
 
   质检总局
 
  2016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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