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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1-11 10:53:46 来源: 网易网
今天,山东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国家工商总局原副局长孙鸿志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检察院起诉指控其本人或通过妻子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20万余元;侵吞公款164万余元;对折合人民币953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孙鸿志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择期宣判。(央视记者奚丹霓 官志伟)